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陕西省教工委《陕西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陕教工〔2018〕3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西工程大党字〔20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导学思政建设,打造一批鲜明的导学育人品牌,形成浓厚的导学育人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导师团队应为长期合作指导研究生,且分别担任共同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主导师及副导师构成的团队。参评团队的导师至少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团队全体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二)育人成效显著。导师将立德树人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指导的研究生在思想道德、学术研究、创新实践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优秀成果,已毕业的研究生职业发展良好,用人单位认可度高。
(三)管理科学规范。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
(四)文化氛围浓厚。在长期稳定的团队合作中,形成鲜明的核心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团队内部师生关系和谐,凝聚力、向心力强。
(五)育人成果突出。团队中指导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三项即可(除特别注明外,成果获得的起始日期均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
1. 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人均0.5篇及以上(高水平期刊以《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标志性学术成果激励办法》作为参考依据);
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1项及以上;
3. 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当中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少于2项;
4. 2023届研究生就业率不低于80%;
5. 1名及以上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
6. 获得厅局级以上表彰3次及以上;
7. 受到校级(含)以上表彰5次及以上。
三、排他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今,导师本人或团队成员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导学团队:
(一)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
(二)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实验室安全事故者;
(三)有违法、违纪者;
(四)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五)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者;
(六)在培养过程和论文答辩各环节因学业滞后或质量问题出现审核(答辩)未通过者;
(七)其他不得推荐评选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团队申请(2023年10月13日前)
符合推荐条件的导学团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院推荐(2023年10月20日前)
所在学院对申请团队参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导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支,50人以上的推荐2-3支,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荐结果由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
(三)学校审定(2023年10月25日前)
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团队进行评审,“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数量不超过15支。
(四)公示和表彰(2023年10月30日前)
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为受表彰团队授予奖牌,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同时将导学团队获评情况作为导师管理和研究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工作对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宣传和材料审核,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育人实效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把质量。请各学院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挖细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严格遴选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推荐结果公平公正。
(三)按时完成。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5点前将《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两校区研工部学生科(临潼校区行政楼144办公室,金花校区7号楼421室),推荐表(Word)、汇总表(Word)和支撑材料(PDF)压缩包发研工部邮箱ygbxp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 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表
3. 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23年10月7日